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系列专题拍摄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表日期:2022-10-26 浏览:6987
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系列专题拍摄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内容
为更好的促进邢台市近郊游营地建设、景区景点宣传和邢台市重点文旅项目的打造,持续性拍摄、制作专题视频,形成系列。
二、项目要求
1、对已建成的抱香谷营地、天梯山营地、浩盛晴营地等近郊游营地进行持续性关注和拍摄宣传并向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供相关素材;
2、克服疫情影响,对我市周边景区景点进行拍摄宣传并向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供相关素材;
3、对正在建设当中的重点文旅项目,进行持续性拍摄宣传报道并向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供相关素材。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新闻采编资质,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拍摄经验。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四、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各投标单位按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
五、报价函要求
1.采用密封递交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密封件内含投标单位报价单、负责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函请于2022年11月1日下午5:00之前交至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620室,联系人:陆倩,电话:0319-2606690,地址:邢台市桥西区莲池大街999号。
六、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单位报价时需提交合同方案。
2.投标单位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填写报价表,报价表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报价中含全媒体宣传项目所有相关费用,请各投标公司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及费用。
七、评标办法
由我局采购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服务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后按公司实力、报价及服务确定拟中标公司。
八、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2022年11月30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等额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支票或电汇支付均可。
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