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全媒体宣传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表日期:2022-10-26 浏览:7361
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全媒体宣传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内容
组建“新媒体矩阵”,形成合力,对邢台市的文化旅游资源、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各项重点工作和创新举措,进行梳理、总结和对外宣传推介。
二、项目要求
1、对局日常重点工作、文旅活动,以及各县(市区)文旅资源的对外推介;每周不少于三篇,全年不少于150篇。
2、原则上全年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新媒体矩阵集中采风活动及对外推介。
3、策划活动主题,对主要节点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并在央、省级等高端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4、表现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视频、图文、音频、H5小程序,并向邢台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供相关素材。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新闻采编资质,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策划经验。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四、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各投标单位按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
五、报价函要求
1.采用密封递交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密封件内含投标单位报价单、负责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函请于2022年11月1日下午5:00之前交至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620室,联系人:陆倩,电话:0319-2606690,地址:邢台市桥西区莲池大街999号。
六、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单位报价时需提交合同方案。
2.投标单位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填写报价表,报价表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报价中含全媒体宣传项目所有相关费用,请各投标公司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及费用。
七、评标办法
由我局采购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服务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后按公司实力、报价及服务确定拟中标公司。
八、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2022年11月30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等额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支票或电汇支付均可。
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