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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文综罚字【2024】7号

发布: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表日期:2024-05-20 浏览:11180

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执法案件公开
   
案件编号 (邢)文综罚字【2024】7号
案  由  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当事人 河北初发旅行社有限公司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600元,河北初发旅行社有限公司停业整顿2个月,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镡运刚处罚款15000元。
处罚决定时间 2024年5月16日
保管期限 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