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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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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文综罚字【2024】7号
发布: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表日期:2024-05-20 浏览:11180
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执法案件公开
案件编号
(邢)文综罚字【2024】7号
案 由
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当事人
河北初发旅行社有限公司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600元,河北初发旅行社有限公司停业整顿2个月,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镡运刚处罚款15000元。
处罚决定时间
2024年5月16日
保管期限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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