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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发布: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表日期:2025-07-31 浏览:3204

邢台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为10次。因投诉(举报)、转(交)办等线索发起的行政检查,不受此频次上限限制。
邢台市广播电视领域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为2次。因投诉(举报)、转(交)办等线索发起的行政检查,不受此频次上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