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文广旅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旅行社设立 |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120万元。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保证金账户增存人民币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保证金账户增存人民币30万元 |
政府制定 文化和旅游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旅行社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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